我校首个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
发布日期: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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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下发了2015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研究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合作申报的“光学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成为我校以及吉林省首个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该项目由我校光电工程学院和圣彼得堡国立研究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光学信息系统和工艺系具体实施,计划于2016年开始招生,采取自主招生的形式,每年一期,每期30人。届时我校将引进俄方大学的课程、教材和师资,使学生在国内就可以享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同时,根据教学计划,学生需要赴俄方大学短期学习,毕业成绩合格将获得俄方学校文凭。
目前,我校已经获批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与外方大学严格履行项目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效益和水平,使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提高学校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供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光电工程学院 撰稿:孙思特 审核:盛海涛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