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2014学年国家类奖学金评审、发放结束
发布日期: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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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校顺利完成2013—2014学年国家类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确定范秋秋等32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8000元,发放总金额25.6万元;袁玮鸿等522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每人5000元,发放总金额261万元;李玉环等88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每人4000元(春季期和秋季期总额),本次发放为秋季期省政府奖学金,每人2000元,发放总金额17.6万元。
国家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由吉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评定,分两次发放。
(供稿:学生工作部(处) 撰稿:张文敏 审核:王佳惠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