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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近日,学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吉组明字﹝20147号)、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通知要求,要深刻领会《细则》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学校党的建设和发展全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的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做好我校的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工作。
通知指出,要严格按照《细则》精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新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保证质量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突出党员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素质上的全面性,切实把我校教学科研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及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要严格培养,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要严格程序,进一步突出组织的把关作用,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严格责任,细化发展党员工作职责,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和不正之风的现象。
通知要求,要认真对照《细则》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逐章逐条对照《细则》要求,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11月初,将学习贯彻《细则》的情况和自查报告,一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将11月中下旬对贯彻实施《细则》情况和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细则》的贯彻实施。要安排时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研究《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细则》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贯彻实施《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发展党员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明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放松。
 
(供稿:党委组织部    撰稿:赵秋萍    审核:杨光    编辑:周南)